一、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第三幼儿园位于平湖街道新木社区富新路120号,是龙岗区第六批民转公转型公办园。幼儿园占地面积2350平方米,设有6个班级,可容纳180名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宽敞,活动空间大,环境幽静,绿树成荫。园舍独立完整,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齐全,是孩子学习、生活、游戏的理想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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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木第三幼儿园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岗位
1、实习生(一名)
四、岗位要求
实习生(一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2、专业:学前教育及教育类相关专业或美术、体育、音乐、舞蹈等相关专业;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有耐心、有责任心;
6、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五、报名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流程
01报名材料
1、附件1报名表(请勿提交扫描件,提交Word版);
2、附件2信息采集表Excel版(请勿提交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个人页+主页);
4、最高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电脑登录学信网下载pdf文件);
5、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中国教师网上的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截图),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
6、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字加按指模;
7、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温馨提示: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02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材料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04综合考核
1、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短信通知面试,截至时间为
2、面试时间及地点:
①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②面试地点: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3、面试方式:
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自我介绍、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①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②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③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④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7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08无犯罪记录证明
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可在粤省事等app申报下载,同其他入职材料一起由单位保管。
七、报名须知
1、请有意向者于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与您联系!
3、请对报名材料进行编号(例如:1-报名表)并严格按照报名材料顺序提供附件。
4、报名表和报名信息采集表需要为可编辑的文档,不要用。
5、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
欧阳雯18922853818(9:00-12:00,14:00-18:00)
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初审。
八、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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